释义 |
债务人欠债不还一般由为两种情况:1、无能力偿还;2、有能力拒不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没有能力偿还的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债务。如果是有能力偿还但是拒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偿还。如果永久性的无能力偿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用债务人现有财产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