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彩礼怎么判的? |
释义 | 起诉离婚时,彩礼的归属需根据情况审判。如果是赠送给女方父母或结婚前男方给的,归女方;如果是结婚后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给付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可要求退彩礼。起诉离婚彩礼钱需根据以下情况审判: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或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归女方; (2)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或者是办理婚姻登记后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当事人在起诉阶段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此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属于婚前给付后来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的应该满足要求退彩礼方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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