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死了欠了信用卡父母要还吗 |
释义 | 不需要,主要看持卡死亡人有没有财产继承,比如房产、存款、车产等。若遗产足够偿还,那么从遗产中扣除。若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持卡人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 一、遗嘱无效的纠纷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 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二、民事诉讼上遗产继承纠纷是怎么回事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三、遗产已经被分割了,还可以转继承吗 遗产已经被分割了是否还可以转继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可以转继承。因为遗产分割后该遗产已经确定成为该继承人的财产,此时继承人死亡的,之前继承的遗产作为该人的遗产,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进行继承; 2、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后死亡,并放弃继承的,那么就不可以转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而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是指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消灭,作为自然人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经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就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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