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两条罪名怎么判刑 |
释义 | 数罪并罚,一人犯数罪,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刑罚之间合并执行的方式。1、并科:简单相加,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并科原则的使用在我国有两种情况:主刑和附加刑;罚金之间。2、吸收: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适用吸收原则的有:有判处死刑的时候,主刑只执行死刑;没有死刑判决但是有判决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主刑只执行无期徒刑。3、限制加重: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适用限制加重原则。4、混合原则: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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