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的,如果存在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会判离婚。判决离婚和被告是不是出庭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如果被告不出庭,原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需要被告质证的证据也无法经被告质证,法院也难辨真假,往往不利于法庭查清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