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已经不是一个人们会避谈的话题,离婚或者复婚对于有关的双方并不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那么再婚夫妻婚前房产归谁?这个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没有任何贷款需要进行偿还,那么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但是依旧有贷款需要进行偿还的,那么其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在再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是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在再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上,那么视其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上的登记内容来确定双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