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年假未休完的应对措施 |
释义 | 辞职时未休完的年假可以选择在离职前休完或要求单位支付三倍的年休假报酬;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不得克扣或拖欠,违规者需支付劳动者相应赔偿金。带薪年假一般为5天,未休完可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 一、辞职时年休假没休完如何处理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辞职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未休完的年假,劳动者可以选择在离职前将年假休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放弃未休完的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收入三倍的年休假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二、辞职后还有年终奖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 一般在连续工作了一年之后,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的待遇。一开始带薪年假为5天,也就是员工可以向单位请年假,而在年假期间,单位仍旧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不过有些时候,因为工作上一些事情耽搁,导致当年的年假并未休完,这个时候可以在清零之前,及时请假休了,当然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结语 辞职时未休完的年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劳动者可以在离职前将年假休完;二是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放弃未休完的年假,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收入三倍的年休假报酬。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工资报酬。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可能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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