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建设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时,是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来进行举报的,一旦相关主管部门对其查获属实的,就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并且限期其来进行整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