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 |
释义 |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保证公司是合法经营企业; 2、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 3、新员工入社,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失业证、就业指导手册等,有些此资料有些城市不需要,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5、带好以上资料及备案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先到劳动部门备案; 6、社保备案;此上两程序有些城市是可以直接登录劳动局网站,企业自行办理登记的; 7、一般从次月开始,缴纳前一月份和扣费当月的保险; 8、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保险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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