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设计服务合同能开劳务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设计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劳务费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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