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
释义 | 以下这些情况不能办理离婚登记:1、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2、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3、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1、以下这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2)、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3)、离婚协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有哪些情况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有以下这些情况:1、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2、夫妻双方并非出于自愿而订立离婚协议的;3、夫妻双方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4、其他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形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该内容由 陈建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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