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应该归男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也由男方偿还,但是男方应当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向女方进行补偿。 男方婚前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男方婚前买房,如果是以男方的个人资产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如果男方在结婚前买房时,将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男女双方均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则该房产即使由男方全额出资购买,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配一半的份额。 如果男方婚前买房时,仅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结婚以后,男方以婚后收入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房产仍会判给男方所有,但结婚后男方用于偿还贷款的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也就是说,婚内还贷总额的一半资产属于女方,男方应将该部分资产返还给女方。 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男方首付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般婚后还款部分均等分配。 对于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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