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的金额由缴费年限决定。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等。 一、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参保职工减少受理凭证(若无可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