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企的子公司属于国企,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 1、全资子公司;国有全资子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2、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 3、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