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吗 |
释义 |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一、起诉后必须要进行调解吗 不是必须,自愿原则。起诉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就开庭,判决前再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很重要的程序,并没有规定在哪一阶段才能调解。庭前调解完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进行的,并且强调要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对当事人双方在案件事实上无争议,证据充分,是非明确,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是什么呢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如下: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 2.自愿原则。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 3.合法原则。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 三、一般立案后会抓捕还是通知 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损害结果、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确定: 1、若犯罪危害不大,当事人主观恶性小,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用传票通知当事人接受传唤,到案接受讯问; 2、若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就会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在法律上并未规定,调解并不属于必须的司法审理程序,可以协商进行认定,并在审理期间进行调解和。依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实践中,法院一般在五日内,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领原告的诉讼材料。如果如上述提到的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特定案件,法官在送达诉讼材料时,会一并征询被告的调解意见。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双方都愿意,由双方各自提出调解方案,法院主持调解。在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法院在开庭后会择日宣判。在法院判决之前,只要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且调解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院会按照双方的意思,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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