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 |
释义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旨:侵犯药品管理制度与公民健康权利,犯罪主体故意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劣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与公民的健康权利。 2、犯罪主体实施了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拓展延伸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是指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药品的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或者存在严重缺陷,且具备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故意。具体而言,成立条件包括:1.药品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2.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3.生产、销售行为具备故意或过失。一旦成立劣药罪,法律后果严重。涉及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刑罚、罚金等。同时,相关企业可能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障公众健康,法律对生产、销售劣药罪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结语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侵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犯罪主体实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劣药罪的成立需要药品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具备故意或过失的主观故意。一旦成立,涉及者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罚金以及企业许可证吊销、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法律对生产、销售劣药罪持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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