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产和销售劣药罪特征是什么
释义
    生产、销售劣药罪特征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所谓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凡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药品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供应部门不得收购、销售,医疗单位不得使用。同时,还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对生产、销售劣药,危害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处罚”。可见,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药政管理制度,同时劣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劣药。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劣药是指: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2、超过有效期的;
    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根据本节第5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生产、销售劣药是违反国家药政管埋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