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从公司离职后,可以由原公司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转移社保;如果找到新单位的,可以转移新单位,由新单位和本人共同参保缴费;如果暂未重新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及时参保缴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