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未网签,是否违约?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解除需备案,开发商预售房屋需备案,未备案解除属违约。《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与承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并在30日内备案。若开发商未备案,可受到警告、停止预售、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法律分析 二手房是没有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规定的,开发商预售房屋的时候,才需要对预售合同进行备案,所以因没有备案而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属于违约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三条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二)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不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的。二手房解除交易主要 拓展延伸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网签要求与法律效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网签要求与法律效力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进行网签备案,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未进行网签备案可能会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网签要求,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未进行网签备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买卖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网签要求,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结语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是确保交易合法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进行网签备案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未履行网签要求的一方可要求合同履行或赔偿损失。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未进行网签备案可能受到法律制裁。为保障双方权益,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网签要求,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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