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防建设所体现的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事通信。武器装备是指武装部队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装备。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通信是指武装部队为实施指挥或武器控制而运用各种通信手段进行的信息传递活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行为。所谓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是指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使用;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而故意破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