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按正规手续过户的则不可撤销。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不合法,一方没有按买卖协议履行相关约定,也就是违约后,可以进行起诉,将房产再次过户回来。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是否可以取消此笔买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