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改变子女姓氏。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如有下列情形,可选择父姓或母姓以外的姓氏: 1、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的抚养姓氏; 2、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 3、有其他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正当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姓名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