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面悬挂招牌需向城管部门报备,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
释义 | 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在设置牌匾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招牌费用,要求政府提供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否则收费属于乱收费行为。同时,文章还提供了申请设置牌匾的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 是的,要报审批,但不需要收费。在工商已办营业执照的,没道理更没依据收招牌费,要求拿出县或县以上政府的红头文件(各部门名义文件没法律依据),否则属乱收费行为。 申请设置牌匾审批程序 一、申报材料: 1、设置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使用权证及承租协议。 4、载体单位(人)同意占(使)用载体证明。5、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二、审批程序 新申请行政许可程序:新申请办理悬挂牌匾行政许可的在审批大厅进行受理。 1、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审批手续的业户进行登记,核准审批要件。 2、要件不全的开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单),要件齐全开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当日将审批手续交给审批办负责人。 3、审批办负责人在接到审批手续后3日内勘查现场(通知监察员)。 4、符合审批要求的,监察员、审批办在审批表签字交给主管领导审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牌匾陈旧破损由监察员负责)限期整改或按退办件程序进行退件。 5、审批内勤在接到审批完毕的手续后,在当日打印完许可证交给管理1、2分队长,并将审批要件建立电子档案,原始材料进行归档。 6、各管理办主任接到许可证后交给管理员,管理员在三日内送给业户(如遇特殊情况,说明未送达原因)。 7、各辖区管理员在发放牌匾准设证时应认真核对,如设置牌匾材质、规格等与牌匾准设证不符不予发放。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申请设置牌匾需要进行审批程序,并且不应收取额外费用。只有在工商已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才有资格申请设置牌匾。要求提供县或县以上政府的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否则将被认定为乱收费行为。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批办负责人的勘查,最终由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许可证将交由管理员送达给业户。在发放牌匾准设证时,管理员应认真核对材质和规格,确保与牌匾准设证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二条 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应当根据沙化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土地类型、植被状况、气候和水资源状况、土地沙化程度等自然条件及其所发挥的生态、经济功能,对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 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应当规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范围,由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沙治沙规划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水利、土地、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防沙治沙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防沙治沙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二章 国防交通规划 第十六条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下级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编制。 编制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意见,并纳入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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