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孩子的父亲,民政说就不可以送养,要证明找不到亲生父亲的证明,想知道人都不知道是谁怎么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不能随便送养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样会逃避法定抚养义务。只有存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生父母才能将子女送养他人收养,而且要使收养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由双方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送养孩子!找不到孩子的父亲!民政说不能送养,要证明找不到亲生父亲的证明,想知道谁不知道怎么证明? 法律分析:需双方一同到民政局办理送养手续。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送孩子!找不到孩子的父亲!民政说不能送养,要证明找不到亲生父亲的证明,想知道谁不知道怎么证明? 需要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孩子生病找不到父亲? 孩子父亲有病不一定可以争抚养权。法院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的判决。如果孩子父亲的病情已经严重到无力抚养子女,而母亲身体健康的,那么父亲自然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父亲的疾病对抚养孩子没有影响的,那么孩子父亲即使有病也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追索抚养费找不到孩子父亲,可以找孩子爷爷吗 子女抚养费追索一般是到子女成年为止,子女抚养费的追索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不,我想知道民政局说离婚需要医院证明我没有怀孕 法律分析:1、如果没有怀孕,则不需要提供该证明。2、如果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主张自己怀孕的,需要女方提供怀孕证明。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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