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应怎么做 |
释义 | 一、继承权放弃应当怎么做 放弃继承权的做法有: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翻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同时到场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只要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可,因此,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公证时不一定要到现场,只要有书面的放弃继承申明书,有本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就行。 三、遗嘱可以放弃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遗嘱是可以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以后,该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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