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再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证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公民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领取的临时身份证具有正常的身份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当事人办理结婚时能够作为其身份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是认可临时身份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