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个步骤 |
释义 | 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包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法定主体资格;(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身份证明文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凭证来确定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拓展延伸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个步骤:确保雇佣关系合法有效的必要措施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个步骤是确保雇佣关系合法有效的必要措施。首先,进行雇佣关系的事实调查,包括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证据收集和核实。其次,进行劳动关系的法律评估,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判断雇佣关系是否符合法律定义和标准。最后,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裁决,由专业的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确认雇佣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这三个步骤的有序进行,可以确保雇佣关系的合法有效,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适用劳动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并且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雇佣关系的合法有效,需要进行事实调查、法律评估和认定裁决的三个步骤。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保护员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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