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轮毂改大一寸交警抓到后果具体如下: 1、交警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2、交警和交通运输管理所以及各交管站还将加大对改装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经营户恶意改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继续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经查实后,一律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由交警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 3、如果当事人驾驶改装后的车辆“追逐竞驶”的,更将面临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以危险方式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交警还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