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驾驶人,若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有些特殊情况导致车主和驾驶人不一致的,可能需要车主和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因借用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且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