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一段不幸的婚姻是会给女性带来很大的危害。 比如男方有家庭暴力,女方在婚姻中就会经常的受到伤害,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能够忍受。那么,男方有家暴能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若是男方暴力严重,女方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遭到家庭暴力应该报警,派出所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治疗病例等也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程度。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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