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没有到场的,如属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