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相关规定怎么变更离婚判决书 |
释义 | 如果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有错误想变更的,应当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以后6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再次,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在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以外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再次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内容协商一致变更的,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书予以变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离婚案件一般会怎么判 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有两种结果,一是判决离婚,二是不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如果法院不判离,那对于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也不予处理。当然,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2、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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