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的身份证邮寄过来后可以直接用。身份证不存在激活使用的说法,只要领取了新的身份证以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的。当居民领取到寄来新身份证后,当事人可以携带新身份证到派出所户籍科核实指纹,这样能进一步增强身份证的防伪性能,提高身份证的安全性。 证件申领时,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