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女不能结婚的条件有: 1、男方或女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因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形而登记结婚; 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方或女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并且该婚姻关系仍然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