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1、利用出资方式进行欺诈; 2、对无形资产估价过高; 3、以产品投入代替流动资金的投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