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 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第六条 对于建设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短缺的工程,企业有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调整施工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