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有订立遗嘱,并确立本人为继承人的,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来 继承父母的房产 。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 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