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学历、经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过刑事处分80元。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元。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元。4、证据保全:(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200-400元。(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800元。(3)物的保全:不动产,其它物证保全1000元。(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1000元。 5、票据拒绝证书400元。 6、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500元。 7、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其它法律文书其它法律意义的文书500-100元。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公证服务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按标的比例收费;第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计件收费。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