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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释义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等同于亲生子女的。法律对于养子女也是存在具体的法律规定的,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因此养子女在继承等法律关系的适用上,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其他区别的。
    一、收养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是否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是否成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继父母的房产能否继承给子女
    继子女与继父母存在扶养关系的情况下,就够继承继父母的房产。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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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