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理在公司法中拥有哪些职权? |
释义 | 公司经理的职权包括:组织经营权、人事任免权、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的权力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经理是公司的雇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如果经理存在违规行为,监事会有义务向董事会报告。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经理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经理职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经理是公司的雇员,是董事会的业务执行机构,因此,本条规定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此外,法律中“经理”的含义同实践中“经理”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法律中的经理是指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的管理人员,实践中一般称为总经理;实践中的负责公司某一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所谓经理或部门经理,一般是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中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法所讲的“经理”,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经理职权。 经理的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组织经营权。经理是公司日常业务的执行机构,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还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以及董事会的其他决议。 2、公司内部规章的拟订、制定权,包括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拟订权和公司的其他具体规章的制定权。 3、人事任免权。经理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人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同时,经理可以直接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负责管理人员。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由此可见,根据公司法经理职权方面的规定,经理的职权大体可以总结为组织经营权、人事任免权、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的权力及董事会授予的其它权力。一般来说,经理都是由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如果经理存在违规行为,监事会的成员有义务向董事会报告。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理的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决定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以及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是公司的雇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理的职权体现在组织经营权、人事任免权、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的权力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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