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了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
释义 | 遇到了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或请求帮助,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经常遭受家暴该怎么办?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根据: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么 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家暴有出警记录的能判离婚吗 家暴有出警记录的能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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