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怎样迁 |
释义 | 离婚后迁户口手续具体如下: (一)迁移人员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二)如对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一、分居 男方不给小孩户口本我该怎么办 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关于户口分立、迁移,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分立或迁移手续,当地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拿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并在新户口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如何处理 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的,可以先与女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三、前妻户口不迁走再婚生孩子落户怎么办 离婚后,前妻户口不迁走,再婚妻子户口可以按照婚迁的规定迁入。没有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或者分户。即使前妻的户口不迁出,也不影响现配偶将户口迁入。离婚分户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薄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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