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抚养费支付期限:1。抚养费一般应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2、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达到当地生活的一般水平,应当支付抚养费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