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单位已缴纳社保的,企业在产假期间不需要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持女职工出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基金为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按生育津贴计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