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是什么 |
释义 |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一、基本概述 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财产权是人身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在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中,也有与财物相联系的权利,如家庭成员间要求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财产权,和基于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的权利等。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不同的社会,有不同性质的财产权利。在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不同的社会和国家里,对作为财产权客体的财物种类的限制也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除已宣布为国有的财产外,几乎所有的财物都可作为私人财产权的客体。在中国,则财物依其属于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依其地位与作用,分别属于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财产权是很难界说的,但财产权又是现在(在人类发展的长时期内)很重要的民事权利,必须要将之单列一类。在没有将知识产权和社员权从财产权和非财产权划出来时,通常说,以享受社会生活中除人格利益和身份的利益以外的外界利益为内容的权利都是财产权。现在只好说,以可以与权利主体的人格和亲属关系相分离的生活利益为内容、而又不属于知识产权和社员权的权利,均属财产权。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的定义。 在确认财产权只包括物权和债权的情况下,也可以说,财产权是通过对有体物和权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过对他人请求为一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财产权包含哪些 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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