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自首的条件和判定标准: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同案犯。自首不包括逃跑后再投案或翻供的情况,但在一审判决前再次如实供述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法律分析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其成立条件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如实”的实质是既不缩小也不扩大自己的罪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结语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自动投案是指在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则要求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逃跑,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如果在一审判决前再次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情报工作保障 第二十五条 对因开展国家情报工作或者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导致伤残或者牺牲、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优待。 个人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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