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要开几次庭 |
释义 |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案件的开庭次数。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讲,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一宗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法院只开庭一次,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但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一、第一次开庭到第二次开庭要多久 具体开庭时间及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是由主审法官确定的。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无论是法院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律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 二、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二次开庭对原告有利吗 二次开庭对原告是否有利并不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法院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和开庭审理情况来进一步分析确定。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后,如果法院认为有些事实尚需进一步调查或有其他情况需要再次开庭的,就可以通知第二次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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