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的维权方式有一、医患双方平等协商处理;二、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三、调解不成,或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四、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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