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发现结婚证丢了还可以判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二审发现结婚证丢了并不影响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首先,结婚证仅仅是证明男女双方何时建立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据。既然离婚诉讼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说明一审审理过程中已经出示过证据原件,即结婚证原件有可能暂时由法院保管,所以第一个途径是向一审法院法官和书记员进行查询。其次,若一审法院找不到结婚证原件,那么还有一种办法是带上身份证原件前往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针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而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因素是夫妻双方是否确实属于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情形。所以,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一、结婚证撕毁了怎么办 结婚证撕毁了是可以补办的。若是领证没有超过两年的新人可以直接的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三张两寸的近期结婚登记照到原来的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后填写一方《补领结婚证声明书》,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到新的结婚证。若是领证已经超过了两年,就需要两个人先到户籍地的档案馆将两个人的婚姻关系证明调取出来复印一份,在与其他的材料一起送去原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二、法院一审判决离一方不服上诉,法院可以改判不离吗 首先,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 其次,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这与其是否上诉没有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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