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 |
| 释义 | 注册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 1、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3、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4、其他消极条件。 一、商标权包括什么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 1、专有使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决定他人不得适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决定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商标权的权利。 具体来说,商标权的内容为: 1、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2、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侵权行为。 3、处分权:包括许可权、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二、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行为如下: 1、抢注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2、模仿同一商品类别,复制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在不同商品类别中注册的驰名商标; 3、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 4、将他人商标注册为企业商号或域名的; 5、他们在先企业商号在装修设计中突出使用侵犯其商标权; 6、直接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的商标相似,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7、恶意模仿抢注,以欺骗手段抢注其商标; 8、明知是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而仍在销售。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哪些行为会构成商标侵权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构成商标侵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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